各院(部)、中心: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目前疫情呈现输入性、社区化、聚集性趋势,形势严峻。鉴于高校是人员密集场所,且春季开学时容易造成人员大规模的流动,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健康安全,现将寒假和春季开学期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疫情通报,本次疫情主要存在武汉区域感染源人员感染的病例。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到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执行。全校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划分,加强领导,未雨绸缪,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研究部署寒假和春季开学前防控措施,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
加强防控的健康教育。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尽快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通过短信、微信、QQ群、校园网等发送给师生及家长(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的宣传要点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宣传资料详见下文)。积极引导鼓励师生加强锻炼,增强体质。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要引导师生假期尽量不要前往武汉(湖北省区域)。凡是湖北籍师生或寒假期间往来疫区的师生、要实行主动报告制度,所在学院、部门要切实掌握人员情况底数,主动向学校报告。
各二级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要摸清寒假期间的学生情况,尽量劝阻学生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不到有关疫区旅游。要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假期到过武汉或其他疫区的师生返回西安入学时,要加强健康监测,实行动态报告。如发现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至校长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5680006)。
校医院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加强与卫生疾控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在开学前要组织各级各类疫情防控培训;后勤服务中心、物业公司、校医院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后勤服务中心、物业公司要在假期科学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尤其在师生返校前,务必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四、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前的准备(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服务中心、校医院、后勤服务中心要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尤其是师生和职工的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发热门诊的值班力量,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春季开学报到期间,实行“三查”制度。第一查,即学生返校前在家自查;第二查,即学生到校后各院系和班级续查是否有感冒发烧咳嗽症状;第三查,即校医院对各院系报送的发绕发热情况进行彻查确诊。
在春季开学前,应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摸排餐饮从业人员寒假期间是否到过疫区情况;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坚决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体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全校各部门尤其在师生返校前,务必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各部门寒假和开学前的疫情防控情况请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报告,电话:029-8568006、029-85680008。
1.勤开窗通风、勤洗手、常消毒,预防流感、肺炎等冬春季传染病。
4.勤洗手可以预防呼吸道和胃肠道传染病,请用肥皂或洗手液搓洗20秒以上。
6.请保持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预防呼吸道传染病。
7.及时清理消毒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内呕吐物,预防肠道传染病。
10.搞好市场卫生环境,预防禽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
11.节日期间聚餐和在外就餐,要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12.家畜、家禽和野生动物可能传播突发急性传染病,应尽量避免接触;不食用病死禽畜。从事饲养、加工、销售等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1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14.公民应积极配合医疗卫生人员采取调查、隔离、消毒、接种等卫生应急处置措施。
1月12日起,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武汉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检出的病毒命名为2019-nCoV(2019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热点问题如下:
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有多种不同的种属,可分别感染人、动物和禽类等。在此之前,已知可感染人的冠状病毒有6种,感染后发病的严重程度从普通感冒到重症疾病不等。
新型冠状病毒是指以前从未在人类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此次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为首次发现人类感染,被WHO命名为2019-nCov。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等全身症状,伴有干咳;部分患者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道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没有特定的治疗方法。但许多症状是可以处理的,因此需根据患者临床情况进行治疗。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4. 哪些人容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通过什么途径传播?有没有发现人传人的情况?
在确诊的病例中,大多数病例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暴露相关,少数病例否认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暴露史,个别病例曾接触过类似病例,目前已发现医务人员感染病例和社区传播。
5. 什么是密切接触者?为什么要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14天?如果密切接触者在观察期间发病,如何进行排查和诊治?
目前,本次疫情所定义的密切接触者是指:与患者共同生活、同室工作学习、同室居住的人员,在诊治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照料人员,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实验室检测人员,同病房的其他患者或陪护人员,与患者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判定的其他接触情形。
参考其他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潜伏期、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相关信息和当前防控实际,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在观察期内,一旦发现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临床表现,会及时将密切接触者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等。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防可控。公众预防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勤洗手、注意呼吸礼仪(打喷嚏要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及时洗手,有咳嗽或喷嚏要戴口罩);居室多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的人密切接触;尽量避免到人多拥挤和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必须去鼓励佩戴口罩;不要去野生动物市场,避免接触活禽野鸟;坚持安全的饮食习惯,尽量避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食用肉类和蛋类要煮熟煮透。
出现呼吸道感染或肺炎症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如近期(2周内)到过武汉或接触过类似病例,应主动告知医生。